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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06-9-3 17:04:29 来源:导医网 点击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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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帮助未来的母亲能平安的渡过妊娠与产后,更好的提高自我保健意识,首先要认识“高危妊娠”。在妊娠期对产妇、胎儿及产后的新生儿的生命构成有高度威协的就是“高危妊娠”。受到威协的孕妇就是“高危孕妇”,受到威协的胎儿就是“高危胎儿”。
目前,国际卫生组织(WHO)已经把妊娠7个月到产后7天这段时期称为围产期。在我国“高危妊娠”是导致围产期孕妇和胎儿死亡的重要原因。
高危妊娠的范畴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:
1、 妊娠合并较严重的心脏病、高血压、肾脏病、糖尿病等。
2、 孕妇有习惯性流产或有早产、难产、死胎、死产、剖腹产、新生儿死亡等的不良产史。
3、 高龄孕妇(年龄在35岁以上)的初产或是多年不孕后怀孕的(包括不孕症)。
4、 怀孕中有异常情况的,如妊娠高血压综合症、过期妊娠(超过予产期两周以上)、羊水过多、胎儿宫内发育迟缓、胎盘位置异常、母子血型不合、曾服过有害于孕妇和胎儿的药物;及曾接触过有害化学物质或放射物质的等。
5、 妊娠期经检查估计分娩有困难的,如骨盆狭窄、胎位不正、头盆不称以及可能出现产后出血、产后感染或产后休克等。
在我国南方的部分地区对孕产妇死亡的调查中,孕产妇死亡的原因顺序是产科出血、妊娠合并心脏病、妊娠高血压综合征、羊水栓塞、产褥感染。
高危妊娠的孕妇不必紧张,只要在怀孕期间能按时做好产前检查,在医生的严密观察和治疗下,与医务人员密切配合就能安全渡过孕期,平安地娩出胎儿。
责任编辑:juliet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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