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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06-8-15 15:39:39 来源:导医网 点击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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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是有感情的,除了亲情、友情、爱情以外,的确还存在着不同于这三者的“”。人是生活在群体中的,人与人之间的接触是会产生或培养出感情来的。例如:同学间、同事间、邻居间比较谈得来,比较要好的异性朋友之间,往往会产生这种第四类感情。
对方不但愿意倾听自己的诉说,也愿意为自己出点子,更愿意在关键时刻出力帮忙。于是,有事往往就会想到这些异性朋友,间或打个电话问问好,过年寄张贺卡,或生日时一起聚聚,或相约到哪里玩玩,在生病有困难时,就会及时出现在身边。
有第四类感情的人是感情丰富的人,是有人情味和人缘的人,是完全区别于那种道德败坏,喜欢招蜂引蝶、蓄意破坏他人家庭幸福的人。
“第四类情感”的存在,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。“存在的就是合理的”,依笔者拙见此话同样适合“第四类情感”。但是,“第四类情感”是一种危险的情感,“真理向前再跨一步,哪怕是微小的一步也会变成谬误”,现实生活中就是有少数人没有把握好一定的“度”,而滑入泥坑,到头来,轻则家破,重则人亡(当然是指已结伉俪的人而言)。因此,应当严格把握好“第四类情感”的“度”,切莫去触“爱情”的高压电网,是须臾不能忘记的。当然,“第四类情感”的存在,会使人生活得更加丰富多彩,不必因噎废食,望而生畏,关键在于自己有理智,以理智去控制感情。
所谓“第四类情感”,它近似于柏拉图式的纯精神追求但又有所区别。人是有感情的动物,对配偶以外的异性产生高于友谊之上的好感是不奇怪的。但“第四类情感”的存在却是相当危险的。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,如果失控、出轨,对彼此的家庭所造成的将是无法挽回的伤害。这种负效应将危及两个家庭。《婚姻法》明确规定:夫妻双方有相互忠诚的义务。我认为这也是一种与道德相吻合的责任。人是有理智的动物,应果断挥起慧剑斩去这份缠绕心头的情丝,不让自己越雷池半步。
我觉得“第四类情感”酸溜溜的总不是味,已婚男女还是离它远点好。否则,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钟情“第四类情感”,一旦引起对方误解,轻则闹纠纷,重则闹离婚。结交异性朋友,毕竟男女有别。夫妻双方再大度,专一的夫妻感情总是自私的,就如眼中容不得沙子一样。
有一种情感,源自于心有灵犀的一份默契,在自然恬淡的意境中创造出一段纯真的心灵童话。置身于红尘俗世中的现代人,有机会找到一位志趣相投的知己,用心演绎一段美丽的人生,那也未尝不是一件赏心乐事。但凡事过犹不及,特别是男女间的交往,彼此敬慕、欣赏是愉悦的心理体验,爱得过火则就使一切都变味了。“第四类情感”的最高境界,就如同品尝陈年佳酿,惟有浅斟慢饮才能品出个中滋味,让人感受到齿颊留香的妙趣。
责任编辑:juliet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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